平定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平定县隶属于山西省阳泉市,位于阳泉东、南部,太行山西麓,东邻河北井陉,南接山西昔阳,西连寿阳,东北同盂县接壤,西北与阳泉市郊区毗邻,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6’~114°03’与北纬37°37’—38°04’之间。县城距阳泉市区9千米,距省会太原127千米。面积1394平方公里(2013年),辖8镇2乡,人口33.68万人(2011年)。.2011年,平定县地区生产总值61.66亿元。平定县有娘子关、冠山、开河寺、固关长城等著名景点。2001年,撤销南坳镇、维社乡,并入城关镇,更名为冠山镇;撤销古贝乡、南阳胜乡,并入张庄镇;撤销马山乡、潺泉乡,并入东回镇;撤销柏井乡、槐树铺乡,合并设立柏井镇,原槐树铺乡的旧关、新关等村并入娘子关镇;撤销岩会乡,并入巨城镇;撤销黄统岭乡,并入岔口乡。区划调整后,全县辖8个镇、2个乡:冠山镇、冶西镇、锁簧镇、张庄镇、东回镇、柏井镇、娘子关镇、巨城镇、石门口乡、岔口乡。县政府驻冠山镇。